一、变更子女抚养权流程是怎样的
更改子女监护权有两种途径:双方协商一致签书面协议可直接变更;协商不成向法院申诉。申诉要准备起诉书和证据,如对方不适任的证据。法院会综合子女意愿、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评估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情形包括哪些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家长重病或伤致无抚养能力,如患重大疾病;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环境不利,如暴力、冷漠;八周岁以上子女愿随另一方且其有能力;抚养人因工作调动等,均可成为变更抚养权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变更子女抚养权流程及费用哪方承担
首先,您应当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有关变更抚养权之诉;其次,您需要认真准备与案件有关的充分证据,例如能够证明对方在抚养子女过程中存在不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各种因素等等;法院将依据当事人双方所提交的证据以及实际情况,对案情展开深入的审查和评估后作出相应的判决。至于诉讼费用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败诉的一方需承担全部或部分诉讼费用,但作为原告方,您仍需要预先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变更子女抚养权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签订书面协议即可;二是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如果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比如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像对方存在严重疾病、虐待子女、有不良嗜好等。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意愿、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