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立遗嘱有效吗
是有效的且受法律保护。
以下情形所立遗嘱,与公证效果等同。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私立遗嘱有效吗
判定私立遗嘱是否具备法律效力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遗嘱中所规定的事项应该出自于遗嘱书写者具有完备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作出的真实自愿宣示;
其次,由于遗嘱涉及到财产分配以及遗产归属问题,因此必须保证遗嘱实际上表达了遗嘱书写者的真实意愿;
第三,遗嘱的撰写过程必须公正透明,并且任何处理遗嘱财产的行为都应当依法进行;
最后,遗嘱的内容以及构成形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以下详细列举可能导致遗嘱效力受损的情况:其一,受到威胁或强迫所签署的遗嘱;
其二,基于受骗而产生的遗嘱;
其三,被他人虚假伪造的遗嘱;
其四,经过篡改的遗嘱;
其五,在失去知觉或者精神失常状况下形成的遗嘱。
针对遗嘱内容违法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第一,遗嘱中的内容在剥夺了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继承人的继承权益时;
第二,遗嘱未为尚未出生婴儿保留适当的继承份额;
第三,遗嘱的具体条款中存在与现行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另外,遗嘱的形成方式也需要依法合规,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和口头等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