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
在婚姻关系终止之后,子女的抚养权亦可进行相应的更改与变动。倘若对于孩子履行抚养义务的其中一方,一旦出现阻碍孩子健康成长的不利因素,如罹患重大疾病、虐待孩子、未能尽职尽责地照料孩子等状况,或当孩子年满八周岁时,自愿选择跟随另外一方共同生活,那么,被拒绝抚养权的那一方就有权请求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做出调整和改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离婚后孩子归女方迁户口需要男方签字吗
在离婚案件中,通常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给母亲抚养,然而关于户口迁移是否需要男方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三、离婚后孩子如何抚养
在离婚过程中,关于孩子抚养事宜的处理,通常包含着考虑多个面相,如孩子的年纪、父母双方的养育能力与条件以及孩子自身的意愿等等。一般而言,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法律规定应优先由母亲亲自抚养。而对于年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共识,则需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了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比如患有严重疾病、虐待孩子、不尽抚养义务等,或者孩子满八周岁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